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9

BE109.基督之公

BE109.基督之公义或功德的归算这一观念已作为其灵魂融入了改教后的基督教全部神学之中。正是因着归算,这样的信——在教会中被视为得救的唯一途径——在上帝面前被确认为公义(如上所示,n.11d);因着如此归算,人就被说成因信而披上公义的恩赐,就像国王当选时披上皇家徽章。不过尽管如此,归算——出于仅仅声称一个人为公义——起不到任何效果,因为它只是入耳,并不会在人里面起作用,除非公义的归算也是(通过沟通并授予)公义的应用。罪得赦免、重生、革新、成圣并因而得救等这些说法都因着归算的作用接踵而来。还进一步声称,藉着这样的信,基督住在人里面,圣灵在他里面动工,因此重生之人不仅仅被称为公义,而且就是公义的。不仅上帝的恩赐,而且基督自身,可以说,圣三一的全部都因着此信而住在重生之人里面,如同住在他们自己的圣殿中(参阅前文,n.15);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是公义的,并被宣告为公义(n.14e)。从这些事情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基督之公义的归算意味着它的应用,并由此而授予,人凭借归算而有份。如今,因为归算是更正教信仰的根源、起点和基础,它所作用的一切都是为了使人得救,因此,它在今时基督教的圣殿中可以说已成为圣所或神龛,有必要在此以推论的方式来增补关于归算的一些内容;不过,这些论点将照着以下次序清晰排列:

1.每个人的恶在死后都归算给他,善也如此。2.一个人的善向另一个人的转移是不可能的。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真实的基督教 #654

IX.决定判决的,是

IX.决定判决的,是信仰,以及与信仰结合的东西;

如果真正的信仰与良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

但如果信仰与邪恶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死

654.基督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和异教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对同伴或同胞实践文明和道德的善行。这些善行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对邻之爱的善行。事实上,两者都可以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在教会听讲道;然而,谁能据此判断,这些外在的善行在内在形式上是否是一样的,或换句话说,这些属世的善行是否也是属灵的?这只能从信仰中得出结论,正是信仰决定了它们的品质,或赋予了它们品质,因为信仰使神在它们里面,并把它们与内在人中的它自己结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属世的善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信仰那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更清楚地看出来,那里确立了以下事实:信仰在与仁爱结合之前,不是活的信仰。仁爱从信仰那里变成属灵的,信仰从仁爱那里变成属灵的。没有仁爱的信仰因不是属灵的,故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因不是活的,故不是仁爱。信仰和仁爱相互和可互换地应用和结合。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55-3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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