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8.天主教徒比更正教徒更容易被带入新耶路撒冷(即新教会)的第一个原因在于因信基督之功的归算而被称义这个与新教会之信无法共存(n.102:4)的错误信仰对他们来说已忘却,乃至被完全抹去;然而,它可以说已被刻写在更正教之上,因为这是他们教会最重要的教义。第二个原因是,天主教徒对主之人(theHumanoftheLord)抱有一种神性主权的威严感,在这方面比更正教徒要突出,从他们对圣体的崇拜中可明显看出。第三个原因是,对天主教徒来说,義、好行为、悔改和对新生人的关注是救赎的基本要素;这些也是新教会的基本要素。只是固执于唯信的更正教徒则不然;对他们来说,上述活动与信并无干系,即不是什么基本要素,也不是什么必经程序,因此对得救毫无贡献。以上三个原因解释了为何天主教徒若不间接而是直接地亲近救主上帝自身,并同时领受两样圣体圣事(同领饼杯),他们比更正教徒更容易接受活泼之信以代替僵死之信,并借着天使被主带到新耶路撒冷或新教会的大门,伴随着极大的喜乐被引入其中。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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