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7

BE107.这一信仰

BE107.这一信仰今天在天主教徒中已被忘却,以至于他们几乎丝毫不知;并不是说它已被任何教皇下令否定,而是被琳琅满目的外在崇拜仪式所掩盖了,总体上包括对基督之代理人(也就是教皇)的崇拜,对圣徒的祈求,对圣像的崇拜;还有诸多类似之事,被尊为神圣,影响着感官;例如用听不懂的言语,加上服装、灯光、焚香和游行盛况进行的弥撒;还有关于圣体圣事的奥秘。通过这些以及许多类似的事情,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如此归算而称义的这个信仰——尽管这是天主教的原始教义——已被移出视线并从记忆中撤出,就像把东西埋在地里面,在上面还盖了石头,教士们还增设一个看守人员监视着,以防被人挖出,使它被人记起。倘若一旦被人们记起,教士们那些赦免罪过、因而使人称义、成圣和得救的超自然能力的拥有就将停止,随之而来的是他们一切圣洁、优越和巨大收益全部结束。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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