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952.启22:15.“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表那些无视十诫,也不避开十诫中所列举如罪的任何邪恶,因而活在其中的人无一被接进新耶路撒冷。这就是上述经文的一切细节总体上所表示的,因为此处所指的是十诫,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892节)可以看出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此处还提到了“犬类”,“犬或狗”表示那些陷入第九诫和第十诫所提到的欲望之人。
“犬或狗”总体上表示那些陷入各种欲望,并沉溺于其中的人,具体表示那些纯以肉体为乐,尤其以吃喝为乐的人,这是他们唯一的快乐。正因如此,在灵界,狗因那些而沉溺于其食欲和味觉,在灵界被称为“肉欲”(corporeal appetites)的人而显现。这等人因心智粗鄙,对属教会的事漠不关心;故经上说他们站在“城外”,也就是说,他们不会被接进主的新教会。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犬或狗”具有同样的含义:
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是哑巴狗;只知盯着看,躺卧,贪睡,这些狗灵魂麻木,不知饱足。(以赛亚书56:10, 11)
他们好像狗一样狂吠,围城绕行。他们到处游荡,寻找食物,若不得饱,就这样过夜。(诗篇59:6, 14-15)
“犬或狗”表示最卑劣的人(约伯记30:1;撒母耳记上24:14;撒母耳记下9:8;列王纪下8:13),还表示不洁之人;所以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娼妓所得的钱,或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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