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揭秘启示录 #88

88.“得胜的”表示

88.“得胜的”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被改造的人。由于写给七个教会的话描述了基督教会中所有能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并照之生活,因而能通过与邪恶和虚假争战被改造之人的状态,所以经上对每个教会都说,“得胜的”,如此处:

对以弗所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对士每拿教会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对别迦摩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启示录2:17)

又: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又:

对撒狄教会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又: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又:

对老底嘉教会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在这些地方,“得胜的”都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从而被改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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