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836.启19:21.“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表改革宗当中陷入各种异端的所有未照他们所知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之人因通过圣言受审判而灭亡。“其余的”表示改革宗当中陷入各种异端的所有未照他们所知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就是十诫生活,从而避恶如罪之人;因为凡不如此避恶如罪的,都陷入各种邪恶;事实上,邪恶自他们出生时起、因而从婴儿时甚至直到临终就一直固定在他们里面;它们若不通过实际悔改被除去,就会日益增加。经上论到这些人说,他们“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被杀”在此如前面频繁所述,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灵魂的灭亡。“骑马者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邪恶的虚假争战的圣言真理。“剑”、“长剑”和“刀”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或与真理争战的虚假(52节)。不过,“剑”佩在大腿边,因而是指通过爱争战;“刀”则握在手中,因而是指凭能力来争战;“长剑”从口中出来,因而是指通过教义争战;因此,从主的“口中出来的长剑”表示通过圣言与虚假争战(108,117,827节);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发出。此处之所以论述与改革宗的争战,而非与巴比伦人的争战,是因为改革宗阅读圣言,承认其中的真理为神性真理。而巴比伦人则不然;这些人的确承认圣言,但却不读圣言;人人都将教皇的法令摆在第一位,远在圣言之上;所以通过圣言与他们争战是不可能的。他们还把自己置于圣言之上,而非在它之下。尽管如此,这些人仍通过圣言,以及与圣言相一致的教皇法令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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