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792.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他们当中不再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不再有对属天良善和真理的任何情感。“声音”表示音调,每种音调对应于一种属于爱的情感,因为音调是由情感产生的。所以,竖琴、音乐和笛子的音调凭对应关系而表示情感。不过,情感分为两类,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的情感是智慧的情感,属天的情感是爱的情感。它们彼此不同,犹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和属灵国的众天堂(如前面频繁所述)彼此不同。因此,有些乐器的音调与属灵的情感有关,有的与属天的情感有关。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的情感有关,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的情感有关。声音不连贯的乐器,如弦乐器,属于属灵情感那一类;声音连贯的乐器,如管乐器,属于属天情感那一类。这就是为何“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 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灵真理与良善的情感,而“吹笛者和吹号者的” 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天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竖琴的音调因对应而表示出于对属灵真理情感的称谢(参看276, 661节)。
此处意思是说,那些陷入天主教的邪恶与虚假之人没有对属灵真理与良善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天真理与良善的任何情感,因为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情感,是因为他们由于缺乏出于圣言的任何真理而无法被赋予它们;并且他们因没有真理,故也没有任何良善。良善只能被赋予那些渴慕真理的人;而除了那些靠近主的人之外,没有人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慕真理;这些人死后照其渴慕程度而得到天使的教导,并接受真理。他们在聆听弥撒曲和参加其它宗教仪式(这些活动都缺乏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时所处的外在情感纯粹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并且缺乏源于主的内在,所以他们在浓密的黑暗和盲目中被带向对活人、死人的敬拜,并向那些被称为冥王的鬼魔献祭,来为他们的灵魂赎罪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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