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揭秘启示录 #5

5.“祂差遣祂的天使

5.“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所揭示的事。“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在灵义上是指从天堂或主通过天堂所揭示的事;因为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处处是指天使天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原因在于,与天堂分离的天使从不与人说话,因为那里有每位天使与所有天使的结合,每位天使都照着共融(communion)说话,尽管这位天使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主眼里,天堂就像一个人,其灵魂就是主自己。因此,主通过天堂与人说话,正如一个人出于他的灵魂通过他的身体与另一个人说话;这事是在与他心智的每一个和一切部分的结合中做成的,他所说的话就在它们中间。但这个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圣爱与圣智》(译注:该书全称为《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它。由此明显可知,“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天使”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主,是因为天堂不是凭适合天使的事物,或天使自己的品质,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他们的爱和智慧,甚至他们的生命都源于这神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主自己也被称为“天使或使者”。由此明显可知,天使不是出于自己与约翰说话,而是在天堂中间的主通过他与约翰说话。

这些话的意思是:这些事已经被揭示给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因为“约翰”就是指这些人。事实上,主的“十二门徒”或“使徒”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属教会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彼得”是指所有处于信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信本身;“雅各”是指那些处于仁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仁本身;“约翰”是指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本身。在福音书的圣言中, “约翰”、“雅各”和“彼得”是指这些事物,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2节)这本小著。

由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构成教会,所以关于教会状态的奥秘通过使徒约翰被揭示出来,这些奥秘就包含在他的异象中。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这一点在也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由此明显可知,“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在灵义上是指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所揭示的事;因为仁通过信产生良善,单独仁,或单独信都不能产生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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