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揭秘启示录 #388

388.启8:1.“

388.启8:1.“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表示主对教会状态,因而对那些在祂属灵国度里的人之生命状态的检查,就是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在此是那些处于唯信的人。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当按灵义来理解时,本章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本章直到第16章论述了属灵国度的居民,或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由此处于聪明的人,如前所述(AR 387节)。但由于如今他们说“仁爱”,不说对邻之爱,说“信仰”,不说聪明;而此处没有对那些处于仁爱,由此处于信仰之人的任何检查,因这些人属于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所以此处是对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作出检查。唯信也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没有结合(参看AR 417节)。“揭开印”表示检查生命状态,或也可说,检查教会的状态和由此产生的生命状态(参看AR 295, 302, 309, 317, 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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