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揭秘启示录 #167

167.“他们要穿白

167.“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在祂的属灵国度,因为他们处于来自祂的真理。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行”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从祂那里生活;“穿白衣”表示处于真理。在圣言中,“白”论及真理,因为它从太阳的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红”论及良善,因为它从太阳的火中获得自己的起源;“黑”论及虚假,因为它从地狱的黑暗中获得自己的起源。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与主结合而被称为“配得过的”,因为在灵界,一切配得都来自与主的结合。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真理。我们说,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在祂的属灵国度,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在属天国度,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在属灵国度;经上说后者要“穿白衣与主同行”;他们也的确身穿白衣。

“行(走)或跟从”(walk)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与祂一起生活,因为是从祂那里生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玛拉基书:

祂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3-24, 27-28)

以赛亚书:

他们不会行在耶和华的道上。(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11:22; 19:9; 26:17)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约翰福音: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36; 8:12)

马太福音:

文士问,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行”也论及耶和华,如“祂在他们中间行走”,也就是说,在他们里面并与他们一起生活。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居所,在你们中间行走,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12)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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