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最后的审判 #67

67.还必须知道的是

67.还必须知道的是,它虽被称为“先前的天”,但并不包括生活在主降世前的任何人,而完全由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组成。因为如前所示(33-39节),每个教会的末期都有一次最后的审判;那时,先前的天堂被废除,一个新天堂被创造或形成。从教会开始直到结束,凡表面上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并且于外在行为上维持一种虔诚和神圣的表象,即便里面什么也没有,只要思维和意图的内层能受到社会的文明道德法律的约束之人都被容忍。但在教会的末期,内层会显露出来;那时,审判就临到这些人身上。

这就是为何临到地球居民的最后审判以前发生过两次,现在是第三次(参看46节)。同样,“天”和“地”以前也过去了两次,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被创造,而这“天”和“地”表示两个层面上的教会,如前所示(1-5节)。由此明显可知,旧约先知书中提到的新天新地不同于启示录中提到的新天新地。前者是主在世时所创造的,后者是现在祂正创造的。关于它们,我们在旧约先知书中读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别处:

我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以赛亚书66:22)

更不用说但以理书中的相关经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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