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61

L61.涉及主的这些

L61.涉及主的这些真理如今首次为人所知,因为启示录(2122章)预言,在前教会结束之际,主要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个教义将在新教会占据首要地位。“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正是这个新教会;若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没有人能进入新教会。此外,我可以宣告:整个天堂都单单承认主,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来自主的天堂。出于爱和信的这种承认使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丢在外面。(约翰福音15:4-6; 17:22, 23)

以前之所以没有从圣言看出这个教义,是因为即便以前看到它,它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此之前,地狱的势力胜过天堂的势力。而世人就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此,如果之前关于主的这个教义真的被看到,魔鬼,即地狱,就会把它从人们心里拔出来,还会亵渎它。这种地狱势力的状态被如今已经完成的最后审判彻底击破。审判过后,也就是从现在起,凡渴慕的人都能被光照或启示,并获得智慧。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596, 597-603节),以及《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65-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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