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46

L46.耶稣在马太福

(十)圣灵是来自主的神性发出,这就是主自己

L46.耶稣在马太福音中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众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看哪,我就终日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18-20)

前面早已说明,被称为“父”的神性与被称为“子”的神性在主里面为一;因此现在要说明,“圣灵”与主是一样的。

主之所以说,他们要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是因为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事实上,有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是起源神性;系圣灵的神性发出是运作神性。从主发出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系祂自己的神性,这一点可见于《神性治理,全能、全在和全知》这本著作;因为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位天使来说明;他拥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以及一个发出(的气场);从他发出的东西是在他之外的他自己。我被恩准得知关于这种发出(的气场)的许多细节,但这不是阐述这些细节的地方。

凡仰望主的人,死后首先被天使教导:圣灵不是别的,正是主;“发出”和“行进”仅表示通过主与人的同在、照着他对主的接受而启示和教导。因此,死后,大多数人都会打消他们在世上所形成的关于圣灵的观念,并接受这一观念:它就是主通过天使和灵人而与人的同在,人从这种同在并照着它被启示和教导。

此外,在圣言中,经上通常提到两个神性,有时提到三个,然而它们为一;如耶和华和神,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和雅各的大能者,以及神和羔羊。由于这些为一,所以在其它地方,经上还说,惟独耶和华是神,唯独耶和华是圣的,祂是以色列的圣者,除祂以外,再没有别的。此外,经上有时用羔羊这个名代替神,用神代替羔羊;前者出现在先知书,后者出现在启示录。

马太福音(28:19)中的父、子、圣灵表示独一主,这一点从那里的前后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前一节,主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在后一节,祂说:看哪,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祂仅指着自己这样说;因此,祂以这种方式谈论父,子和圣灵,是为了叫祂的门徒知道,三位一体在祂里面。

为叫人们知道,圣灵不是一个神性,正是主自己,有必要说明在圣言中,“灵”是什么意思。“灵”表示:

⑴总体上人的生命。

⑵由于人的生命照着他的状态而不同,所以“灵”表示人里面生命的不同情感。

⑶还表示重生之人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属灵的生命。

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

⑸它尤表祂智慧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神性真理。

⑹通过众先知说圣言的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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