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L41.⑷主被称为“主”和“神”。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明显可知,它们若被引用,必占用大量篇幅;引用这几处就足够了,约翰福音:
当多马按主的吩咐看祂的手,探祂的肋时,他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20:27, 28)
诗篇:
他们也追念神是他们的磐石,至高的神是他们的救赎主。(诗篇78:35)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他们敬拜祂,伏面在祂面前(马太福音9:18; 14:33; 15:25; 28:9; 马可福音1:40; 5:22; 7:25; 10:17; 路加福音17:15, 16; 约翰福音9:38)。诗篇:
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 7)
主同样在天上受到敬拜,如我们在启示录读到:
我在灵里,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好像碧玉和红宝石;又有虹围着宝座,好像绿宝石。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启示录4:2, 3, 10)
又:
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没有人能展开那书卷。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能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我又观看,在宝座中间有羔羊站立,祂前来,拿了书卷。他们就俯伏在羔羊面前,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启示录5:1, 3, 5-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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