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六)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被称为人子
L19.在教会,人们以为神的儿子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不同于父的位格;对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的信仰便由此而来。由于这种信仰被普遍接受,并且它涉及神,所以人们没有任何机会或自由用任何程度的理解力去思想它,甚至去思想什么叫自永恒而生。事实上,凡用理解力思想它的人必对自己说,这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但我仍肯定它,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我也相信它,因为别人就是这么相信的。然而,要知道,没有什么永恒之子,只有永恒之主。当知道主是什么,子是什么时,出于对三一神的理解来思想才有可能,在此之前则不可能。
从耶和华父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主之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路加福音:
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叫拿撒勒的城去,到一个童女那里,是已经许配大卫家的一个人,名叫约瑟,童女的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到她那里,说,恭喜!你是蒙大恩,主和你同在了!你在女人中是蒙祝福的。她一看见,就因这话很惊慌,又反覆思想这样问候是什么意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看哪,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26-35)
此处经上说:“你要怀孕生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又说:“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由此明显可知,从神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人身就是那被称为神儿子的。
以赛亚书:
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以马内利)。(以赛亚书7:14)
显然,从神成孕并从童女所生的儿子就是那要被称为“神与我们同在”的,因而是那为神儿子的。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马太福音中也得到证实(马太福音1:22, 23)。
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此处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经上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不是来自永恒的一个儿子,而是生在世上的儿子。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中先知所说的话也明显看出来,这些话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的话(路加福音1:32, 33)很相似。
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这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路上灭亡。(诗篇2:7, 12)
此处也不是指来自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儿子;因为这是一个关于将要到来的主的预言;因此,它被称为一道圣旨或法令,是耶和华颁布给大卫的。“这日”不是来自永恒,而是在时间之中。
诗篇:
我要使祂的左手伸到海上。祂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我也要立祂为我的长子。(诗篇89:25-27)
这整个诗篇都在论述那要到来的主;因此,那要称呼耶和华为祂的父,被立为长子,因而为神儿子的,正是祂。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在那里,祂被称为从耶西的茎生出的一根枝条(以赛亚书11:1);大卫的苗裔(耶利米书23:5);女人的种(创世记3:15);独生子(约翰福音1:18);永远的祭司和主(诗篇110:4, 5)。
在犹太教会,神的儿子被理解为他们所期盼的弥赛亚,他们知道弥赛亚要生在伯利恒。他们将神的儿子理解为弥赛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到世界上来的。(约翰福音11:27)
马太福音:
大祭司问耶稣,祂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马太福音26:63, 64; 马可福音14:62)
约翰福音: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20:31; 马可福音1:1)
“基督”是希腊语,意思是“受膏者”,和希伯来语的“弥赛亚”一样;故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在另一处:
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第一章已经说明,律法和先知,也就是旧约的整个圣言都论述主。因此,那要来的神的儿子不可能是指别的,而是指主在世上所取的人身。由此可知,耶稣受洗时,耶和华以天上来的声音所称呼的儿子就是指这人身: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7; 马可福音1:11; 路加福音3:22)
因为受洗的是祂的人身;当祂变了形像时: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马可福音9:7; 路加福音9:35; 马太福音8:29; 14:33; 马可福音3:11; 15:39; 约翰福音1:34, 49; 3:18; 5:25; 10:36;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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