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2

L12.教会知道,主

(三)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由此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祂的人身

L12.教会知道,主征服了死亡,死亡是指地狱,后来祂在荣耀中升入天堂。但教会还不知道,主通过试探的争战征服死亡或地狱,同时又通过它们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或试探,祂通过这次试探实现了这征服和荣耀。对于这些争战或试探,先知书和诗篇有大量论述,但福音书没有那么多。祂在旷野所受的试探,后来魔鬼对祂的试探,以及最后祂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所受的试探,概括性地描述了祂从小所承受的试探。祂在旷野所受的试探,以及魔鬼对祂的试探,记载在三部福音(马太福音4:1-11; 马可福音1:12, 13; 路加福音4:1-13)中。然而,这些试探是指祂的一切试探,甚至直到最后的试探。祂没有向门徒透露更多关于它们的信息;因为以赛亚书上说:

祂被欺压,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

关于祂在客西马尼园所受的试探(参看马太福音26:36-44; 马可福音14:32-42; 路加福音22:39-46)。关于十字架上的试探(参看马太福音27:33-50; 马可福音15:22-37; 路加福音23:33-49; 约翰福音19:17-34)。试探无非是与地狱的争战。关于主的试探或争战,可参看在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小册子(201,302节,关于总体上的试探,可参看本书187至20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