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

几年前,我们出版了以

序  言

几年前,我们出版了以下五本小著:1.《天堂与地狱》;2.《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最后的审判》;4.《白马》;5.《宇宙星球》。我们在这些书中阐述了大量迄今未知的事。现在,按照已经向我显现的主的吩咐,我要出版以下著作:《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篇》;《最后的审判续》;《圣治》(全称《关于神性治理的天使智慧》);《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无限和永恒》(全称《关于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无限和永恒的天使智慧》);《圣爱与圣智》(全称《关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生活》(全称《关于生活的天使智慧》)。我们所说的新耶路撒冷教义是指新教会的教义,就是主如今正在建立的一个教会。因为前教会已经走到尽头,这从我们在《最后的审判续》这本小著中所说的,以及我们将在刚才所提到的小著中所说的可以看出来。在本书最后一节可以看到,审判之后到来的新耶路撒冷,如启示录21章所预言的,是指新教会。

L1.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约翰福音1:1-5)

又: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4)

又:

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6, 46)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主就是永恒之神,这神自己就是那生在世上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还说,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又说,圣言成了肉身,他们见过祂。在教会,很少有人明白为何主被称为圣言。然而,祂被称为圣言,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或神性智慧本身。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光,论到这光,经上也说,它来到世界。由于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构成一体,并且来自永恒的那一位在主里面,故经上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生命”是指神性之爱,“光”是指神性智慧。“这圣言太初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所表示的,就是这一位。“与神同在”表示在神里面,因为智慧在爱里面,爱在智慧里面。在约翰福音的另一处也是如此: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用你自己的自我”表示在你自己里面;因此,经上还说“神就是圣言”;在别处说,主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祂与父为一。由于圣言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故可推知,它就是耶和华自己,因而是主,凡被造的,都是藉着祂造的;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被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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