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359.(4)然而,信仰,仁爱,或两者的生命,都不来自人,只来自主。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但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人凭自己只能为自己获得属世信仰,属世信仰是一种说服,即相信某事就是这样,因为某个权威人士就是这么说的。人凭自己也只能为自己获得属世仁爱,属世仁爱就是为了某种回报而获得恩惠的努力。在这种信仰和仁爱里面有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尽管如此,通过这种信仰和仁爱,人预备自己成为主的容器;只要人预备自己,主就会进入,并使他的属世信仰变成属灵的,同样使他的属世仁爱也变成属灵的,从而使两者都活过来。当人靠近作为天地之神的主时,这一切就会成就。由于人被创造为神的形像,所以他被创造为神的住所;因此,主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又: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怎样属世地预备自己接受主,主就怎样进去,并使人里面的一切从内在都变成属灵的,从而活着。而另一方面,人越不预备自己,就越离弃主,并凭他自己的自我做一切事;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没有生命在里面。不过,在我们论述仁爱(TCR 392-462节)和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之前,这些要点不可能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但在后面关于改造和重生那一章(TCR 571-625节)中,它们会变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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