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真实的基督教 #307

307.在属天意义上

307.在属天意义上,“父”是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母”是指圣徒的团契,或遍及全世界的主的教会。主就是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你是我们的父;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却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我们的救赎主就是你的名。(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 12:45)

在属天意义上,“母”是指主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天使对约翰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天使将圣耶路撒冷城指示我。(启示录21:9, 10)

又: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也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 36; 约翰福音3:29; 19:25-27)

“新耶路撒冷”是指如今主正在建立的新教会(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80—881节)。“妻子”和“母亲”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这个教会,而不是以前的教会。从这婚姻中出生的属灵后代,是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这些事物的人被称为“婚姻之子”、“神的儿子”和“从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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