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真实的基督教 #294

294.这条诫命的属

294.这条诫命的属灵意义是,除了主耶稣基督外,不可拜别的神,因为祂就是降世并施行救赎的耶和华;如果祂不这样做,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位天使能得救。除祂以外没有别的神,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旷野为我们神修直大道。因为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 6, 10, 11)

又:

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 15)

又: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公义的神和救主。(以赛亚书45:21, 22)

又: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何西阿书13:4)

又:

一切肉体都可以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耶利米书50:34)

诗篇:

耶和华啊,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43:14; 49:7; 54:8)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色列的圣者是你的救赎主;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的名就是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约翰福音:

腓力对耶稣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0)

哥罗西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保守自己,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20, 21)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主我们的救主是耶和华自己,祂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这就是这条诫命的属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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