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治 #336

336.至于圣治作用

336.至于圣治作用于手段,并通过这些手段形成并完善人所用的方法,它们同样数量无限,种类无限。它们与神性智慧出于神性之爱拯救人的运作一样多,因而与圣治照着前面所论述的其律法的运作一样多。我在前面(参看164, 180, 296节)已经说明这些方法何等秘密,它们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的运作方法那样深深隐藏;人对这些方法知道得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等于一无所知;如眼睛如何看见,耳朵如何听见,鼻子如何闻见,舌头如何品尝,皮肤如何感觉,胃如何消化,肠系膜如何产生乳糜,肝脏如何作用于血液;胰腺和脾脏如何净化血液,肾脏如何把它与不洁的体液分离,心脏如何把它收进来并输送出去,肺脏如何净化它;大脑如何提炼血液,并赋予它新生命;此外还有无数其它过程;它们都是秘密,我们的科学几乎无法探测到这些领域。我们知道它的律法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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