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治 #32

32.⑵自创造时人就

32.⑵自创造时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能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第三部分关于层级的说明,尤其从下面几点明显看出来:自创造时人里面就有三个离散或高度层级(230-235节);每个人生来都有这三个层级;随着它们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236-241节);一切完美唯独随着层级并照着层级增加和上升(199-204节)。由此清楚可知,自创造时,人就能通过这些层级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

但必须清楚知道何为层级,并且有两种层级,即: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和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以及它们的区别。此外,还必须知道的是,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每个人就拥有这三个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人一出生,首先进入第一个层级,被称为属世层;他能不断发展自己里面的这一层级,直到他变得理性。他若照着秩序的属灵律法,也就是神性真理生活,就会进入第二个层级,被称为属灵层。他若照着秩序的属天律法,也就是神性良善生活,还能进入第三个层级,被称为属天层。

主照着一个人的生活打开他里面的这三个层级,并在这个世界上实际打开它们,但在他离开世界之前,是觉察和感受不到的。随着它们被打开,然后被完善,人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种结合能通过不断靠近神而继续增长,直到永远,并且在天使身上的确永远增长。然而,没有一位天使能达到或触及主的爱与智慧的第一个层级,因为主是无限的,而天使是有限的,无限与有限之间不可能有任何比率关系。若不了解这些层级,就无法理解人的状态,以及他被提升并靠近主的状态;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173-281节)详细论述了它们,可参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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