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治 #24

24.主通过对照提供

24.主通过对照提供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我们只有通过良善与次等良善的对照,以及它与邪恶的对立才能认识良善的品质。觉察和感受的能力就来自这种对照,因为这些能力的品质由此而来。事实上,每种快乐都是在与次等快乐相比较,并对照不快乐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每种美丽都是在与次等美丽相比较,并对照丑陋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同样,每种属于爱的良善也都是在与次等良善相比较,并对照邪恶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每种属于智慧的真理都是在与次等真理相比较,并对照虚假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多样性必须存在于每种事物中,从它的最大直到它的最小;当多样性也存在于它的对立面,从它的最小直到它的最大,并且它们之间有一种平衡时,那么两边就照着层级存在一种对照;对事物的觉察和感受会增强或减弱。然而,要知道,对立性要么削弱、要么增强觉察和感受:当对立双方混在一起时,对立性就会削弱它们;当对立双方没有混在一起时,对立性就会增强它们。这就是为何主最为谨慎、极其精细地把人里面的良善和邪恶分开,免得它们混在一起,就像祂把天堂和地狱分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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