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235.不承认圣治的人,根本不会从心里承认神,而是承认自然而非神,承认人类谨慎而非圣治。这一点看上去不是很明显,因为人能出于他的内在自我去思想并谈论这一套,出于他的外在自我去思想并谈论那一套。他就像折叶,能使门朝任何方向打开,进去的时候朝这个方向打开,出来的时候朝那个方向打开;或像风帆,能使船只在航行的过程中根据船长的指挥而转向任意方向。那些确认支持人类谨慎到了否认圣治的地步之人,当陷入自己的思维时,不会注意到别的,无论他们看见、听见或读到什么;事实上,他们也没有能力做到,因为他们没有从天堂接受任何东西,只从自己接受东西。他们只从表象和谬论得出结论,并且看不见别的,所以能发誓说他们是对的。此外,他们若只承认自然,就会向圣治的捍卫者发火,除非他们是牧师,因为牧师认为这是他们的神学问题,或他们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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