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治 #230

230.对圣物的亵渎

230.对圣物的亵渎就是十诫中的第二诫所提到的,即:“不可亵渎神的名”。主祷文中“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这句话表示,决不可亵渎这个名。在基督教界,几乎没有人知道何谓“神的名”,因为没有人知道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名字,那里的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爱与智慧的品质而拥有一个名字。一旦有人进入一个社群或一群人当中,他就立刻被赋予一个表明他性质的名字。这种起名是通过属灵的语言实现的,这种语言具有这种性质:它能命名一切事物,因为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当多个字母组合成一个词,如组合成一个人的名字时,这些字母就包括了该对象的整个状态。这是灵界的奇事之一。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神的名”表示神,以及在祂里面并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由于圣言是神性发出,也就是神的名,并且被称为教会属灵事物的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圣言,所以它们也是“神的名”。这一切清楚表明,十诫中的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出埃及记 20:7)是什么意思,主祷文中“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又是什么意思。在新旧约的许多地方,“神的名”和“主的名”,其含义都差不多(如马太福音7:22; 10:22; 18:5, 20; 19:29; 21:9; 24:9-10; 约翰福音1:12; 2:23; 3:17-18; 12:13, 28; 14:14-16; 16:23-24, 26-27; 17:6; 20:31等等; 以及旧约中的许多地方)。

人若知道这“名”的含义,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42)

人若认为“先知的名”、“义人的名”和“门徒的名”在此仅仅是指一个先知,一个义人和一个门徒,就只能认识字义。他也不知道什么叫“先知的赏赐”,或“义人的赏赐”,或给一个门徒一杯凉水所得的“赏赐”。然而,先知的“名”和“赏赐”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之人的状态和幸福;义人的“名”和“赏赐”表示那些处于神性良善之人的状态和幸福;“一个门徒”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一些属灵事物之人的状态;“一杯凉水”表示真理的某种东西。

“名”表示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状态的性质,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约翰福音10:2-3)

“按名叫羊”表示教导并引领凡照着自己爱与智慧的状态而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门”表示主,这从第9节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9)

这一切清楚表明,人若要得救,必须靠近主自己;凡转向祂的,就是“羊的牧人”;凡不转向祂的,就是“贼和强盗”,如约翰福音(10:1)所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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