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211.为叫人不致灭亡,圣治如此秘密地作工,以致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因为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意愿,决不与圣治行如一体;人的自我对圣治的敌意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迷惑我们始祖的蛇;论到这蛇,经上说: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她的种之间,它要踹你的头。(创世记3:15)
“蛇”是指各种邪恶;它的“头”是指自我之爱。“女人的种”是指主,所放的“敌意”就在属于人之自我的爱与主,因而在人自己的谨慎与主的圣治之间。因为人自己的谨慎不断抬起头来,而圣治则不断把它压下去。
人若感觉到这一切,就会被激怒,向神大发雷霆,从而灭亡。但只要感觉不到,他可能会迁怒于人,自己,以及命运,却不致灭亡。这就是为何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在人的自由中引导他;这自由在人看来,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在自由中引导人对抗他自己,就像用千斤顶从地上举起一个沉重而顽固的重物;由于这千斤顶的力量,这种沉重和顽固便感觉不到了。或它就像一个人被企图杀害他的仇敌包围,当时他却毫无察觉,一个朋友悄悄将他引离,后来才揭露他仇敌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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