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治 #16

16.⑺主不让任何事

16.⑺主不让任何事物分裂。这意味着事物必须要么专注于良善和真理,要么专注于邪恶和虚假。主的圣治作工的首要目标是,人要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这样一个人才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爱,也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智慧,因为人由此而为人,自此以后,他就是主的一个形像。然而,由于一个人活在世上时,能处于良善,同时处于虚假,也能处于邪恶,同时处于真理,甚至还能处于良善,同时处于邪恶,因而可以说是一个双面人;还由于这种分裂会摧毁这种形像,从而摧毁这个人,所以主的圣治在其一切运作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试图消除这种分裂。此外,对一个人来说,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要好过处于良善,同时处于邪恶,所以主允许第一对出现,不是祂愿意这样,而是由于拯救人类的目的,祂不能阻止。

之所以一个人能处于邪恶,同时处于真理,并且主由于拯救人类的目的而不能阻止这一点,是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之光,当听见真理时也能看见或承认它们,而他的爱仍留在下面。这意味着按他的理解力,他能在天堂,但按他的爱,他在地狱;他无法否认这种可能性,因为理性与自由这两种官能不能从人那里被取走;事实上,正是凭借这些官能,他才是一个人,有别于动物,也只能凭借这些官能重生并因此得救。凭借这些官能,人能照着智慧行动,也能照着不属于智慧的爱行动。他能从在上的智慧审视在下的爱,并能以这种方式审视他的思维、意图和情感,从而审视他在生活和教义上的邪恶和虚假,以及良善和真理。他若无法认识并承认自己身上的这些东西,就不能被改造。我将在下文详细论述刚才所说的这两种官能。这就是为何人能处于良善,同时也处于真理,能处于邪恶,同时也处于虚假,还能处于这些的交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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