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治 #149

149.为何人不以同

149.为何人不以同样的方式从属灵奴役中走出来,进入属灵自由,其原因有三,首先:他不知道什么叫属灵的奴役,什么叫属灵的自由;也没有教导这一点的真理;没有真理,属灵的奴役会被视为自由,而属灵的自由会被视为奴役。其次:基督教界已关闭理解力,唯信的神学把它封起来;两者都在自己周围设置了一道铁墙,这墙就是以下信条:神学问题超越人的理解力,人不可用自己的理性靠近它们,它们是为了盲人,而不是为了看见的人。教导何为属灵自由的真理就这样被掩藏起来。第三个原因是:很少有人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凡看不见自己的罪并停止它们的人都在罪的自由里,这自由是地狱的自由,本质上是奴役。从这种视角来看为自由本身的天堂自由,就像在浓雾或黑暗中看白昼,或在乌云之下看上面来自太阳的东西。由于这些原因,人们不知道什么叫天堂自由,也不知道它与地狱自由之间的区别就像活物与死物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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