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治 #135

135.然而,与灵人

135.然而,与灵人说话是可能的(尽管与天堂天使说话极为罕见);几个世纪以来,许多人被允许与灵人说话。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灵人以人的母语与他说话,只说三言两语。但那些经主的允许说话的灵人从来不说夺走理性思考自由的任何话,也不教导人。因为唯独主教导人,不过是当人处于光照或启示状态时,间接通过圣言教导他的;对此,容后再述(171-174节)。我蒙允许通过亲身经历知道这是真的。因为多年来,我一直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没有任何灵人敢,也没有任何天使想告诉我任何事,更不用说教导我关于圣言中的任何事,或关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任何事了;唯独主教导我,祂向我显明,并从那时起就在我眼前显现,现在不断显现为祂在其中的一轮太阳,就像祂向天使显现一样。祂已经光照或启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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