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治 #132

132.神迹的这种性

132.神迹的这种性质从犹太人和以色列人所见证的神迹很清楚地看出来。尽管这些人在埃及地,后来在红海看到那么多神迹,在旷野,尤其颁布律法时的西乃山看得更多,但摩西在山上逗留了一个月后,他们就为自己铸了一只金牛犊,承认它是领他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出埃及记32:4-6)。从后来在迦南地所行的神迹也可以看出这种性质;然而,以色列人却屡次背离所规定的敬拜。从主在世时当着他们的面所行的神迹再次看出这种性质;即便如此,他们仍把主钉死在十字架上。

神迹之所以行在他们当中,是因为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完全是外在人,被领进迦南地只是为了使他们可以代表教会,并通过外在敬拜代表内在敬拜;坏人和好人一样,也能代表;因为外在是仪式,其外在的一切都表示属灵和属天的事物。甚至亚伦虽铸了金牛犊,并吩咐百姓去敬拜它(出埃及记32:2-5, 35),也能代表主及其救赎的工。他们因不能通过内在敬拜被引导代表这些事物,故被神迹引导,实际上被神迹驱使和强迫。

他们之所以不能通过内在敬拜被引导,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尽管他们当中的整部圣言唯独论述主;凡不承认主的人都不能接受任何内在敬拜。但主显现自己,在教会被接受并承认为永恒之神后,神迹就不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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