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6

BE106.简要分析

BE106.简要分析:罗马教会的主教和管理者在就任圣职时,宣誓遵守《特兰托信纲》中的信条,可从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颁发的诏令中以下信仰告白式的话语看出:“我坚信并承认罗马圣教会所使用的信条中包含的每一条和全部内容,并且毫无疑问地接受在她的神圣教规和总会信纲中所坚守和宣布的一切内容,特别是至圣《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决议;上帝啊,请帮助我。”他们还通过宣誓来约束自己相信并承认《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关于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归算而)称义的决议,从同一诏令中的这些话中可以明显看出:“我承认且接受在圣神圣《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已经确定和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每一个和全部内容。”这些内容可从该信纲的摘录中看到(请参阅n.3-8)。根据该信纲确立的原则,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n.19-20);并且,路德、梅兰西顿、加尔文等几位改教领袖秉承了天主教一贯持守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和因信(归算而)称义的所有教义;只不过他们将義或善行从信分离出去,声称它们并不能共同参与拯救,以期在关于教会最基本要素(義与信)上与天主教完全切断关系(n.21-23)。尽管改教领袖们把好行为与他们的信连起来,甚至合在一起,不过这样的好行为在人里面是个被动的对象;然而天主教把好行为在人里面作为主动的对象与信相联合。尽管如此,更正教与天主教在关于信、行为和功德等立场上确实仍有它们一致性(n.24-29)。由以上所示可明显看出,与更正教徒一样,这种信仰是天主教徒郑重申明要遵守的。

圣爱与圣智 #402

402.(4)爱或意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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