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4

BE104.如果有人

BE104.如果有人拥护新教会的信仰却又保留旧教会关于主之功与义的归算这一教条,那么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因为从这一教条会发散出前教会的所有教条,就像从一个根发出好多嫩芽。倘若发生此事,就好比一个人好不容易从那条龙的三个头解脱出来,又纠缠于剩下的四个头中;或者好像一个人刚逃离猎豹,又遭遇狮子;或者就像一个人刚脱离无水之坑,又掉进满水之坑中淹死了。关于这种情形,在下一个主题解释过后就可以看到更多内容,那里会对归算作进一步说明。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9

L59.这就是信经关

L59.这就是信经关于神的三位一体所说的。接下来是涉及主在世上取得人身的内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道成肉身。只要我们把来自母亲的人身,就是主在处于谦卑或倒空的状态下(以赛亚书53:12),当遭遇试探和十字架受难时所在的人身,与源于父的人身,就是祂处于荣耀或合一的状态下所在的人身,清楚区分开来,那么信经在这一点上所说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因为主在世上取得一个从耶和华,也就是永恒之主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人身。因此,祂有一个神性和一个人身,即来自祂永恒神性的一个神性,和一个来自时间之中的母亲马利亚的人身。然而,祂脱去了后一种人身,披上了为神性的一个人身。这人身就是我们所说的神性人身,也是圣言中“神的儿子”所指的。因此,当信经首先论到道成肉身的细节,被理解为祂处于谦卑状态下所在的母亲方面的人身,接下来的细节被理解为祂处于荣耀状态下所在的神性人身时,那么一切细节就都符合真理了。信经中接下来的话涉及祂处于谦卑状态时所在的母亲方面的人身,即: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还有:这人身没有变成神性,也不可与之相混;相反,它被脱去,神性人身被取得以取而代之。信经中接下来的话涉及主处于荣耀状态时所在的神性人身,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为一,因为祂是一个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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