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3

BE103.简要分析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揭秘启示录 #903

903.“根基上有羔

903.“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表来自圣言关于主和照其诫命生活的教义的全部事物。根基上之所以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因为“十二使徒”表示主教会的全部事物(79, 233, 790节),在此表示教会教义的全部事物,因为他们的名字写在“十二根基”上,而“十二根基”表示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902节);“十二个名字”表示其全部性质,其全部性质皆关系到教义、因而该教会中的两大要素,即:主与照其诫命的生活,故所表示的是这些。
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之所以都关系到这两大要素,是因为这两大要素是教义的共性,一切细节皆依赖于它们,并且它们也是本质,其一切形式的事物皆从这本质发出;所以,它们如同其教义全部事物的灵魂和生命。诚然,它们为二,但彼此却无法分开,因为将它们分开就如同把主与人,并人与主分开,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有教会的。这两大要素就像律法的两块石版那样相结合,其中一块石版包含涉及主的内容,另一块则包含涉及人的内容,所以它们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试想一下,若只留第一块,扔掉第二块,或只留第二块,扔掉第一块,那么律法的这两块石版会成什么样子呢?岂不就像神不看人,或人不看神,一个逐渐远离另一个吗?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知道,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都关系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就是拥有对主之信,遵行祂的诫命,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对邻之爱,因为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向邻致用。遵行祂诫命的人是爱主的人,这是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教导;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所依赖的两条诫命,即它们的总纲(马太福音22:35-38);“律法和先知”表示整体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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