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439.“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歪曲,他们通过这些歪曲在短时间内使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掳获它。“尾巴上的毒刺”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歪曲;“毒刺”表示巧妙;“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AR 438节)。“伤人的能力”表示他们通过这些能造成麻痹,换句话说,他们能使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掳获它;因为它们的“尾巴像蝎子”,而“蝎子”表示这些事物(AR 425节)。“五个月”表示短时间内,如前所述(AR 427节)。当他们从圣言中引用并应用任何东西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圣言是照着对应来写的,对应部分是真理的表象,包含真正的真理在里面。如果这些真理在教会不为人知,那么他们可能会从圣言中摘取出很多东西,这些东西起初似乎支持异端,或与异端一致;但当真正的真理在教会为人所知时,真理的表象或表面真理就会显露出来,真正的真理则映入眼帘。
但在此之前,异端分子通过取自圣言的各种事物能遮蔽并迷惑理解力,从而欺骗和掳获它。那些声称人的罪得赦免,或换句话说,人凭信的行为称义,而人对此一无所知,并且这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即便之前没有发生,甚至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也会发生的人就做这种事,这一点可举例说明,但这不是举例说明的地方。在阿摩司书,“钩”(stings,或刺)也表示源于邪恶并造成伤害的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他们必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阿摩司书4:2)摩西五经:
你们要赶出那地的居民,免得他们成为他们眼中的荆棘,肋下的刺。(民数记33:55)
“荆棘”、“蒺藜”、“棘刺”、“蓟草”因它们的刺也表示邪恶之虚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