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427.启9: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由于主的圣治,他们不能从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那里夺走理解并意愿真理和良善的官能,他们只能造成短时间的麻痹。“有话赐给它们”表示这是由于主的圣治,如前所述;“不许杀死他们”表示不能从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那里夺走理解并意愿真理和良善的官能,因为当这种官能被夺去时,人就被属灵地杀死了。“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造成短时间的麻痹;“五”表示一点,或短时间;“折磨”表示造成麻痹,因为这就是“蝎子”所表示的(AR 425节);“就像蝎子的折磨一样”,如下文所述(AR 428节)。理解并意愿真理的官能,或理性和自由不能从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在《圣治》(73, 74, 82-86, 92-99, 138-149, 322节)已经充分说明。
“五个月”表示一点,或短时间,这是因为“五”表示这一点;事实上,时间,无论是小时、天、周、月,还是年,并非表示时间,而是表示状态;数字则确定了该状态的品质(AR 4, 10, 348, 947节)。“五”表示某种事物,也表示一点,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五人叱喝,一千人必逃跑。(以赛亚书30:17)
利未记:
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利未记26:8)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马太福音25:1-2)
“十个童女”表示教会中的所有人;“五”表示他们中的某个部分或一些人。在以下比喻中,“十”和“五”所表相同:
交给仆人他连得去做生意,一个用他的他连得赚了十他连得,另一个赚了五他连得。(路加福音19:13-20)
“十他连得”表示大量,“五他连得”表示一点。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7:6; 19:18-19; 马太福音14: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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