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284.“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并且他们将在主的国度中,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在地上掌权”只是指在主的国度,在那里与主为一,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使所有信我的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那样合而为一,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我在哪里,他们也同我在哪里。(约翰福音17:20-24)
因此,既然他们如此与主合而为一,并与主同在,构成一个国度,该国度被称为“神的国”,那么很明显,“掌权”不是指别的。经上说“掌权”,是因为前面说“你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祭司”表示那些处于源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爱之人(AR 20节)。正因如此,主的国也被称为“圣徒的国”(但以理书7:18, 27);论到使徒,经上说:
他们要与主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然而,唯独主审判并掌权;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和掌权,这神性真理也从主那里而在他们里面。但人若相信从主那里而在他们里面的东西是他们自己的,就会被逐出这国度,也就是被逐出天堂。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掌权”的意思是一样的: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要与基督一同掌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6)
论到那些将要进入新耶路撒冷的人:
羔羊必光照他们,他们必掌权,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22: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