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164.“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你也不知道”表示那些属于敬拜的事物要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却不知道这种夺走何时发生、如何发生。经上说,主“必来到如同贼一样”,是因为敬拜的外在良善从处于死的敬拜的人那里被夺走。死的敬拜里面有某种良善,因为他们思想神和永生;但没有真理的良善仍不是良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虚伪的,邪恶和虚假会像贼一样把它夺走。这种夺走在世上是逐渐发生的,死后则是彻底的,而人却不知道何时发生,如何发生。“祂必来到如同贼一样”被归于主,但这话在灵义上是指地狱会抢夺并偷走它。这与圣言中的这些说法很相似,即:神向人行恶、使他荒废,报仇、发烈怒,把他引入试探或试炼;而事实上,正是地狱在做这些事,因为经上是照着在人面前的表象这样说的。做买卖的才干和银子若没有被用来赚取利润,就从这人那里被夺走(可参看马太福音25:26-30; 路加福音19:24-26)。“交易”和“赚取”表示为人自己获得真理和良善,或向人自己提供真理和良善。
由于良善和真理从那些处于死的敬拜之人那里被夺走,就好像贼在暗处所做的那样,所以在圣言中,这种事有时被比作贼,如在以下经文中;启示录: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马太福音: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窃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破门而入。(马太福音24:42-43)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破坏者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马太福音:
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人之所以必须警醒,并且不知道主来到的时刻,是为了他可以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事,因而可以照着他的理性处于自由之中,免得有任何恐惧侵入,因为每个人若知道,就会陷入恐惧。此外,人在自由中凭自己所做的,会存到永远,但他出于恐惧所做的,不会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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