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3

BE103.简要分析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65

L65.在启示录,经

L65.在启示录,经上说:(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然后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这些话无非表示在如今主要重新建立的教会中,教义将是全新的。该教义并不存在于前教会中,原因在于,前教会若真的有这教义,也不会接受,因为那时最后的审判尚未实施;在最后审判之前,地狱的势力胜过了天堂的势力。因此,在此之前,该教义若真的被赐下,甚至由主亲口赐下,也不会存留在任何人身上;如今也是如此,除了那些唯独靠近主,承认祂为天地之神的人以外(参看61节)。事实上,这个教义已经在圣言中被赐下了;但由于教会在重建后不久,就沦为巴比伦,后来在其他人那里沦为非利士,所以这个教义无法从圣言中看到;因为教会只根据它自己的宗教形式的原则和属于该宗教的教义来看待圣言。

包含在本书中的新真理总体上如下:

包含在本书中的全新教义,总体而言,列举如下:

⑴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这神就是主。

⑵整部圣经唯独论述主。

⑶祂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祂通过允许加在祂自己身上的试探实现这两件事,并通过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完全实现它们。祂通过这种方式成为救赎主和救主;功德和公义由此唯独属于祂。

⑷祂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意思是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⑸祂并未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罪,只是作为一个先知担当了它们;也就是说,祂受难是为了以祂自己来代表粗暴对待圣言方面的教会。

⑹归算祂的功德毫无意义,什么都不是,除非将它理解为悔改之后的罪得赦免。

这些就是包含在这本小册中的真理。接下来的几本书将论述圣经,生活的教义,信之教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我们将看到更多新的真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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