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十一)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
L55.基督徒承认三个神性位格,因而可以说承认三位神,因为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其中一位被称为父,第二位被称为子,第三位被称为圣灵;还因为在圣言中,经上以不同的名字,就像灵魂,身体和从它们发出的东西那样,分别提到这三位一体,而事实上它们合起来形成一位。此外,圣言在字义上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将形成一体的事物彼此区分开来,就好像它们不是一。这就是为何耶和华,也就是永恒之主,有时被称为“耶和华”,有时被称为“万军之耶和华”,有时被称为“神”,有时被称为“主”;同时,祂被称为“创造者”,“救主”,“救赎主”,“形成者”,甚至“沙代”。祂在这个世界上所取的人身在圣言中被称为“耶稣”,“基督”,“弥赛亚”,“神的儿子”,“人子”;在旧约圣言中被称为“神”,“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的受膏者”,“王”,“首领”,“策士”,“使者或天使”,“大卫”。
由于圣言在字义上具有这种性质,即它会列出许多人,然而这些人却为一,所以一开始是简单人,并照着圣言字义来理解一切的基督徒把神性分成了三个位格。这种情况被允许是由于他们的简单;然而,他们是以这种方式如此行的:他们也相信子是无限的,非受造的,全能的,是神,是主,在各个方面都与父平等;而且他们还相信,这些在本质、威严、荣耀,因而在神性上不是两位,或三位,而是一位。
那些照着教义简单相信这些事,没有确认三神观,而是视三位为一位的人,死后被主通过天使教导:祂自己就是那一位神,是那三位一体。凡进入天堂的人都接受这种教义或信仰;因为凡思想三神的人都不可以进入天堂,无论他口头上如何说他们为一。事实上,整个天堂的生命和所有天使的智慧都是基于对一神的承认和由此而来的称谢,以及以下信仰:这一位神也是人,祂就是主,主既是神,同时也是人。
由此明显可知,基督徒一开始可以接受三位格的教义,只要他们同时接受这一观念:主是无限的神,全能者和耶和华。因为如果他们连这一点也不接受,那么教会就全完了,因为教会凭主而为一个教会;所有人的永生只来自祂,并不来自其他任何人。
教会凭主而为一个教会,这一点从一个事实明显可知:整部圣言从头到尾唯独论述主,如前所示;我们必须信祂,不信祂的人没有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们身上(约翰福音3:36)。
由于谁都能自己看出,如果神是一,那么祂在位格和本质上就是一,因为当思想神是一时,没有人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所以我在此引用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整个信经,然后说明: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信经的所有内容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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