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60.神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因为秩序通过存在于最小细节而变得普遍,这些最小细节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普遍,如同具体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总体。包含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构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以致每一部分在被触及或作用时都把自己的知觉传给整体。宇宙秩序的这种性质在这个世界的一切受造物内产生类似效果。不过,这一点可通过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部分和个体部分,包裹个体的总体和谐地组合起来,以致每一个都属于另一个。这种效果是通过人体每个部位所共有的覆盖物产生的,这种覆盖物伸入其中的每个部分,与其紧密联结起来,以便它们作为一体发挥功能或作用。例如,每块肌肉的覆盖物都与每根运动纤维联结,并通过自己包裹它们;所以,肝、胰、脾的覆盖物与它们里面的各个单独部位联结;肺的覆盖物,就是所谓的胸膜,也与它的内在部位联结;心包膜同样与心脏的所有部位联结;腹膜总体上凭韧带与所有脏腑的覆盖物联结。脑膜同样凭取自它们自己的凸状长丝纤维与下一层的各个腺体联结,并通过它们与所有纤维联结,再通过它们与身体的各个部位联结。这就是为何头部通过大脑两个半球支配从属于它的所有部位。在此引用这些事实只是为了让人们能通过可见事物对“神如何直觉、看见、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形成某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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