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226.(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这是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可以同时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并且每一个字都可以是它们的一个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很少是赤裸的真理,大多是被遮盖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许多真理适合简单人理解,这些人没有把自己的思维提升到诸如他们用眼睛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此外,有些事看似矛盾,但当圣言在其属灵之光中被观看时,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此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无法从中引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这一点可举例来说明。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 14; 约拿书3:9, 4:2)
又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15:29)
没有教义,这些话无法调和。经上说:
耶和华察罚罪孽,自父及子,直到第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儿子处死父亲,也不可因父亲处死儿子;各人都为自己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之光中,这些话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 8; 21:21, 22)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会以为,每个人都会得到他所求的任何东西;但教义解释说,当人的祈求来自主时,凡他所求的,都会赐给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会以为,天堂是给穷人的,不是给富人的;但教义教导说,所指的是灵里贫穷的人;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判断人,免得你们被判断;因为你们用什么判断来判断,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马太福音7:1, 2; 路加福音6:37)
没有教义,人可能会被引导由此得出结论:他不可以判断一个恶人是邪恶的;但教义教导说,判断是可以的,不过,要公义地判断,因为主说:
要作公义的判断。(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你们不应被称为老师,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你们也不应被称为师傅,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傅,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没有教义,由此可推知,人不可以称别人为老师、父亲或师傅;但教义教导说,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以。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人可能从这些话中得出结论,主的门徒也要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因此,教义会解释这个奥秘,教导说,唯独主要审判,并且能审判,因为祂是全知的,知道所有人的内心,祂的“十二门徒”是指在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因此,教义说明,每个人都要通过这些真理而受审判,正如主在约翰福音(3:17, 18; 12:47, 48)中所说的。圣言中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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