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104.每个成年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因而有意愿和理解力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或相当于外在人和内在人的灵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这对那些仔细观察别人体现在言行上的思维和意图,以及群处和独处时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之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人能基于外在思维与别人友好交谈,而在内在思维上却与他为敌。人能基于外在思维及其情感谈论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与此同时在内在思维上却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人能基于外在思维及其情感谈论文明法律的公正,道德生活的美德,教义事务和属灵生活;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可能会出于内在思维及其情感出言反对文明的法律,道德生活的美德,教义事务和属灵生活;那些受恶欲驱使,却又想在世人面前表现自己没有受恶欲驱使的人就是这样做的。
此外,许多人在听别人说话时,心里会想:“他们私下里的想法和他们正在说的想法一致吗?我该不该相信他们呢?他们的意图是什么?”众所周知,阿谀奉承者和假冒为善者就有一种双重思维。因为他们能控制自己,防止他们的内在思维显现;有些人能把它藏得越来越深,可以说锁上门,唯恐它显现。我们也能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人有外在和内在的思维,即:人能从他内在思维的角度来看他的外在思维,还能反思它,并判断它是不是邪恶。人的心智具有这种性质,是由于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人若不从这些官能中获得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将不能察觉并看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并得以改造。事实上,他将不能说话,只能像动物一样发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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