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精神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上帝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上帝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上帝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868.“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表示所有人都照其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里的人(AR 866节)。“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表示照着那时敞开的每个人的心智内层,如前所述(AR 867节);“照他们的作为”表示照着每个人在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在圣言中,“作为”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R 72, 76, 94, 141, 641节);对此,我要进一步补充说明:既有心智的作为,也有身体的作为,它们两者都同时是内在和外在的。心智的作为是意图和努力,身体的作为是言语和行动;这两者都从人的内在生命中发出,而内在生命属于他的意愿或爱。凡没有终止于作为的东西,无论与心智有关的内在,还是与身体有关的外在,都不在人的生命中,或说都不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因为它们虽然从灵人界流入,却没有被接受;因此,它们就像撞击眼睛的图像,或像冲击鼻孔的气味,而人却转过脸去。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面所引用的地方,在那里,一些经文也从圣言中被引用,以证明人照着他的作为受审判;对此,再从保罗书信中补充这些话;罗马书:
在神公义审判的忿怒和显示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受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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