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精神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上帝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上帝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上帝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65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涨到马的嚼环”表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向圣言施暴,理解或认知由此封闭,以致人几乎不能再受教,因而不能被主藉着神性真理引领。“血”表示向圣言所施的暴行(327节),和被歪曲、亵渎的圣言神性真理(379节);因为“从酒榨流出来的血”表示从被踹的串串葡萄所出的葡萄汁和葡萄酒,葡萄汁和葡萄酒具有同样的含义(316节)。“马的嚼环”表示引领理解或认知的圣言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因此,“嚼环”表示引领理解或认知的真理。“涨到马的嚼环”是指甚至到了套着马嚼子的马嘴里,而马靠嘴来吃喝,故这句话还表示这种暴行是由可怕的歪曲向圣言所施的,以致人几乎不能再受教,因而不能被主藉着神性真理引领。“嚼环”也表示理解或认知藉此被引领(以赛亚书30:27,28;37:29)。“葡萄的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创世记49:11;申命记32:14);不过在此表示反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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