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精神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上帝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上帝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上帝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489.“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表它要驱散圣言的一切真理,直至荡然无存。“圣城”表示圣耶路撒冷,“圣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教义真理的新教会,因为“圣”(holy)论及神性真理(173节);“城”表示教义(194节);因此,“践踏”这城或城市表示驱散其教义的真理;“四十二个月”表示直到结束,就是荡然无存之时;教义的真理是指出于圣言的真理,因为教会的教义,以及与教会相关的一切皆源于此。如今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就是如此驱散圣言的真理,因而驱散教会的教义,以及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在本章以“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来描述,因为他“杀了两个见证人”(7节),也可从附于每一章末尾的灵界记事看出来。
“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到结束,并且直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荡然无存,因为“四十二”与“六周”表示同样的事物,六乘以七就是四十二,而“六周”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因为“六”就具有这种含义,“一周”表示状态,“第七周”表示一个神圣状态,也就是当主开始掌权时,教会的一个新状态。在以下经文中,“四十二”具有同样的含义:
又赐给从海里上来的兽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继续四十二个月。(启示录13:5,参看583节)
“六”之所以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是因为“三”就具有这种含义(n. 505),“六”是“三”的两倍;一个数字翻倍后仍具有和原数一样的含义;此外,“四十二”这个数字和“三个半”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经上之所以提到“月”,是因为“一个月”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如以赛亚书66:23;启示录22:1,2;创世记29:14;民数记11:18-20;申命记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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