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精神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上帝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上帝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上帝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L20.由于“神的儿子”是指主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祂,故明显可知,主如此频繁地重复说祂被父差到世上来,祂从父出来是什么意思。祂被父差到世上来,意思是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被差或奉差遣”和“被父差遣”没有别的意思,这一点从凡提到说祂行祂父的旨意,做祂父的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工就在于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教导圣言,并建立一个新教会;若不通过从耶和华成孕并从童女出生的一个人身,也就是说,若不是神变成人,这些工是不可能完成的。查考一下提到“差遣”和“被差或奉差遣”的经文(如马太福音10:40; 15:24; 马可福音9:37; 路加福音4:43; 9:48; 10:16; 约翰福音3:17, 34; 4: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 11:42; 12:44, 45, 49; 13:20; 14:24; 15:21; 16:5; 17:3, 8, 21, 23, 25; 20:21),以及主称耶和华为“父”的经文,你就会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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