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精神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上帝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上帝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上帝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160.我将在适当章节(285-294节)解释,就连恶人的生命也来自这个源头。在此仅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一点。热和光从我们世界的太阳流入,它们既流入结好果子的树,同样也流入结坏果子的树;这两种树以同样的方式发芽生长。不是热本身,而是热所流入的形式造成这种差别。光也是这样,它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转化为各种色彩。有些色彩美丽迷人,有些则丑陋阴郁,而光都是一样的。这同样适用于来自灵界太阳的本身为爱的属灵之热和本身为智慧的属灵之光的流注。造成这种差别的,是它们所流入的形式,而不是本身为爱的热和本身为智慧的光。它们所流入的形式就是人类心智。由此清楚可知,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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