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精神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上帝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上帝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上帝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131.由此可见,神迹所诱发的信仰不是真正的信仰,而是说服,或二手信仰。因为它里面没有任何理性的东西,更没有任何属灵的东西;事实上,它只是没有一个内在的一个外在。这适用于一个人基于这种说服性信仰或二手信仰所做的一切事,无论他是否承认神,是在家里还是在教会敬拜祂,或是行善。当唯独一个神迹把一个人引向承认、敬拜和虔诚时,他是出于属世人,而不是属灵人行动。因为神迹是通过一种外在途径,而非一种内在途径,因而是从世界,而不是从天堂赋予信仰。主只通过一种内在途径,也就是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进入人。神迹因关闭这条途径,故如今不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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