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精神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上帝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上帝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上帝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109.有时,人思维的外在本身看上去并不具有和其内在一样的性质。这是因为生命之爱和围绕它的内在事物在它下面安置了一个副手,被称为“对方法的爱”,并委托它留心观察,确保来自其欲望的东西不出现。因此,这个副手,出于它的统治者,也就是生命之爱的狡诈,照着国家的文明要求,理性的道德要求和教会的属灵要求而说话和行动。有些人做得如此狡猾和巧妙,以至于没有人看出,这些人实际上不像他们所说和所做的那样。最终,出于掩藏的习惯,连他们自己几乎都分辨不出。所有假冒为善者,或伪君子都是这样;心里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却又传讲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牧师是这样;基于贿赂和友情判案,同时又假装热情倡导正义,对判决进行合理化陈述的法官是这样;心里虚情假意,同时为了谋利而行事诚实的商人是这样;理性谈论婚姻贞洁的通奸者也是这样,等等。
当这些人把他们披在对方法的爱,也就是其生命之爱的副手身上的紫色亚麻长袍脱下来,给它换上便服时,他们想得正好相反,并以他们与具有相似性质的生命之爱的挚友在一起时所说的话来表达这些想法。有些人可能以为,当这些人出于对方法的爱而说得如此公正、真诚和虔诚时,他们内在思维的性质不在他们的外在思维中;然而,它在里面。他们里面有一种伪善,有一种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的诡计旨在为了面子或利益而维护表面的名声。每当他们像这样思想和行动时,他们内在思维的这种性质就存在于他们外在思维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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