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协和信条》中关于原罪的内容:
(a)由于亚当的堕落,所有人——在本性上从亚当世代相传下来——生在罪中,给那些未重生之人带来被罚入地狱的诅咒和永死。基督的功德是唯一的途径让他们藉此得以重生;因而是他们藉此被复原的唯一补救措施(p9,10,52,53,55,317,641,644及附录部分的p138,139)。
(b)原罪是本性上的如此深入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或灵魂或他的精神之中再无半点灵性上的健全(p574)。
(c)原罪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p317,577,639,640,642,附录p139)。
(d)原罪是上帝形像的全然缺乏或丧失(p640)。
(e)应当区分我们的本性(诸如上帝所造的)与原罪(存于我们本性之中的)(p645)。
(f)此外,原罪被称为魔鬼的工作、灵性之毒、一切恶的根源、意外、特质,而我们的本性被称为上帝的工作和创造物、人的个性、本质、实质;二者之间的分别犹如病人和疾病。
Life15.一个不属灵的人仍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思考并理性谈论,这是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也就是真理中,并从这光看东西。但他的意愿无法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之热,也就是爱中,并从这热行动。这就是为何除非一个人是属灵的,否则真理和爱在他里面不会构成一体。这也是为何人能说话;正是这一点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正因当意愿尚未被提升到天堂时,理解力就能被提升到天堂,所以人才能被改造并变得属灵;不过,在他的意愿也被提升之前,他还没有开始被改造并变得属灵。由于理解力超越意愿的这种优越能力,一个人,无论是何性质,即便是邪恶的,仍能像属灵人那样思考,从而理性谈论。尽管如此,他仍不是理性的,因为不是理解力引导意愿,而是意愿引导理解力。理解力只是教导并指明道路,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5节)所说明的。只要意愿不与理解力一起在天堂,此人就不是属灵的,因而不是理性的;因为当由他的意愿或爱来决定时,他会扔掉关于神、天堂和永生的理性思维,反而捡起凡符合他的意愿或爱的东西,并称这些东西为理性。不过,这些问题将在关于天使智慧的著作中阐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